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是指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精神或者物质损失,而依法享有索赔权利的人,根据索赔主体是否直接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可以划分为直接赔偿权利人和间接赔偿权利人。 第一、直接损害赔偿权利人 直接损害赔偿权利人是指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直接遭受人身、财产方面损失的,而依法应当获得赔偿的人,即交通事故当事人中受害人。例如,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甲方机动车因违章驾驶将骑自行车的乙撞飞,造成乙自行车毁损灭失,乙严重骨折,乙就是交通事故当事人中直接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直接遭受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受害人,都可以向机动车方索赔,是直接损害赔偿权利人。 第二、间接损害赔偿权利人 间接损害赔偿权利人,包括交通事故中死者的近亲属和交通事故中死者或者残疾者的被扶养人。间接损害赔偿权利人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因受害人死亡或者残疾给与交通事故受害人有一定关系的人造成其精神或者财产性损失的人,即并非交通事故当事人但依法享有赔偿权利的人。 首先,交通事故中死者的近亲属是赔偿权利人。 其次,因交通事故致死、致残的受害人的被扶养人是赔偿权利人。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被扶养人因受害人的死亡或者残疾,不能或不能完全从受害人处获得被扶养的经济利益,也就是被扶养人因受害人的死亡或者残疾遭受了不能完全被扶养的损失,赔偿义务人有义务就被扶养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成立十多年坚持先打官司后收费! 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或登陆官方网站:www.122w.net查询更多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