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伤残是指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经医疗终结,在司法鉴定机构经过鉴定获得伤残等级四级。四级伤残的受害人,可以获得四级残疾赔偿金、四级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相关赔偿项目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四级伤残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可知其临床表现为:肌力4级以下偏瘫或截瘫、双眼盲目3级以上、双耳极度听觉障碍、面部瘢痕形成60%以上、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2%以上等。受害人的伤害较为严重,需要采取合法途径争取更多赔偿。 2015年上半年北京市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可适用2014年标准,包括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如果没有2014年的统计数据,可适用2013年标准。目前可知北京市201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321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8337元/年。 我们以2013年标准计算2015年60周岁下伤残受害人残疾赔偿金可表示为: 城镇标准数额:40321元/年 × 20年 × 70%(7级伤残赔偿指数)=564494元;农村标准数额:18337元/年 × 20年 × 70%(7级伤残赔偿指数)=256718元。 构成交通事故4级伤残涉及的赔偿项目还有十余种,您可以拨打北京地区咨询热线:(微信:akyypk123)进行咨询。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成立十多年坚持先打官司后收费! 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或登陆官方网站:www.122w.net查询更多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