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必须经伤者在有合法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通过鉴定才能确定,伤残鉴定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必经程序,也是受害人索赔的重要法律依据,对计算赔偿数额至关重要。 交通事故伤者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为其鉴定;也可将伤残鉴定的相关事宜委托给专业人士代为操作(例如:专业律师);也可以在法院受理交通事故案件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但一般通过法院委托鉴定的费用会比其它两种委托方式高出很多。 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交通事故受害人(伤者)在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为其鉴定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提示:伤者及家属在住院期间应有意识的收集相关材料,并妥善保管,以备后期伤残鉴定之用。 具体细节又因人因事而异,难以一一在文章中说明,对此不妨询问专业律师,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