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处罚是公安机关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人给予的金钱制裁,是违法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受处罚者不遵从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则会承担更加不利的法律后果。 作为行政处罚,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当事人对交管部门或是交通警察的处罚决定书不予理睬或是不予履行,将会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1、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 (1)当事人应当自收到交管部门或是交通警察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地方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2)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3)规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会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等,并会由现场的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四)对于罚款,需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作印发的罚款收据,如果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可以有权拒绝缴纳相关罚款。 被处罚缴纳罚款的当事人应当了解自己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2、违反行政处罚决定书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1))如果规定的缴纳罚款的时间到期而被处罚人依然不缴纳罚款的,收缴机关可按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到期不履行罚款的,收缴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的强制执行极有可能会损害当事人的预期利益。法院的强制执行往往会给被缴人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在事故后被缴人及时合法的缴纳罚款为上策。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成立十多年坚持先打官司后收费! 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或登陆官方网站:www.122w.net查询更多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