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是严重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也是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对机动车驾驶人饮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或者营运机动车,以及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给予了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具体处罚如下: 1、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根据违法的严重程度处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人醉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其约束,一直到清醒,对其处500—2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由于该行为相对驾驶普通机动车恶劣的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处500元罚款和扣押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4、机动车驾驶人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因为可能危害到十几条甚至几十条人命的安慰,故交管部门将会给予更加严厉的处罚。交管部门先将该机动车驾驶人约束至酒醒,再对其处15日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2000元。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一年内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达两次以上,并被处以两次以上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允许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成立十多年坚持先打官司后收费! 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或登陆官方网站:www.122w.net查询更多详情 转载请保留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