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损失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常见后果,受害人可以依法处理并向赔偿义务人索赔损失。如果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在可以移动车辆的情形下,当事人应当如何处理呢?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8条的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在以下情形下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移动车辆: 1、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是事故事实或者事故成因有争 议的; 2、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虽然对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没有 争议,但是双方当事人协商损害赔偿没有达成协议的; 3、 肇事车辆为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载运存在毒害性、 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4、 交通事故机动车的没有号牌、没有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是没有保险标 志的; 5、 交通事故车辆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在以上情形下,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可以在报警之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动至不会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综上所述,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损失,有前面所述情形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可以移动车辆的,应当在报警之后在进行移动。并且,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事故现场进行取证(拍照、录像等)、此外,车辆移至的地方不能够妨碍交通。 需要注意的是,在前面所述可以移动车辆的情形下,根据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并保护交通事故现场,因此,移动车辆之前最主要的先报警。移动车辆后,静待处理。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自2008年成立以来坚持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先打官司后收费,没有拿到赔偿款不收取费用。咨询微信:(微信:akyypk123)(电话同号)为您解答。. 微信公众号:www122wnet,交通赔偿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