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事故诉讼中,证据起着非常决定性的作用。证据用以证明事故发生的事实,事故损害的大小,以及各方依法承担的损失大小比例。那么,我国相关法律对民事证据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证据包括了如下八大类: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交通事故当事人,包括肇事者、受害人对案件的陈述。 (二)书证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 (三)物证 物证应当提供原件。 (四)视听资料 在辨别真伪后,结合案件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我国法律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七)鉴定意见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7条,对于交通事故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后,鉴定机构会出具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对于特殊情况下需要勘验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 证据必须经过收集、举证、质证、辩论后方可作为案件处理的依据。对于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如果有举证义务的一方不能合理、合法的运用证据优势,那么可能会面临败诉并承担更多的法律义务的风险。 对于证据的运用,当事人需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认真、仔细的进行相关活动。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成立十多年坚持先打官司后收费! 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或登陆官方网站:www.122w.net查询更多详情 转载请保留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