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 我是一个用电动三轮车卖小吃的,因为在车用安装了一个喇叭不能把电源关了,今天一个小孩和他爸爸到我这里来买吃的就爬上了我的车座上,买好后小孩下车时不小心拧到了我的油门把手,车子启动后就撞到了一个五十多岁的太婆 。小孩家人拒绝承担责任和拒绝和我一起给付医疗费用,我因为不懂这些所以我想问,小孩家人有没有责任?我和他们的责任是怎么分的? 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本案属于一般人身伤害侵权,如果您们报警并交警介入出具事故认定书的话,可以依照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进行各方责任的划分,从而确定赔偿责任大小与赔偿数额比例。如果交警没有介入,或是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赔偿的,法院一般会依照《侵权责任法》等相关规定对事故各方的责任进行划分。 《侵权责任法》32条之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案中为小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本案中,小孩私自上了您的车玩耍,并导致其后拧到油门把手启动车子撞伤老人,其监护人爸爸在一旁应当有一定得过错;而作为车子所有人的您,明知小孩爬上您的车座,有可能拧到油门把手的危险,却没有制止,从您提供的案情上来看,我们认为双方都有责任。这样,老人的受伤是因为您们双方共同的过错导致的,双方都需对老人的伤害承担侵权责任。 您们可以私自协商赔偿比例,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诉诸法院由法官判决各方赔偿的具体比例和数额。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成立十多年坚持先打官司后收费! 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或登陆官方网站:www.122w.net查询更多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