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是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最为严重的后果,造成死亡是对他人拥有生命健康权限的非法剥夺。在肇事者承担主 要或是全部责任的情况下,肇事者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死亡赔偿而言,单就赔偿,一般包括的赔偿项目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亲属处理死亡导致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若是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还需存在医疗抢救费、护理费等。 死亡案件死者已死,那么谁是法定的赔偿权利人。 依照《侵权责任法》第18条之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交通事故死亡损害赔偿属于侵权赔偿,所以,交通事故死亡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为死者的近亲属。 民事赔偿里的近亲属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具体来说分为两类: 一、第一顺位: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的赔偿权利人; 二、第二顺位:没有第一顺位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作为第二顺位赔偿权利人。 对于赔偿诉讼的主体,由第一顺位人优先行使,没有第一顺位人的,第二顺位人可以行使。 此外,如果非亲属的第三人(个人、组织)因处理死亡必要相关事宜产生管理损失的,也可以享有一定的赔偿权利。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成立十多年坚持先打官司后收费! 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或登陆官方网站:www.122w.net查询更多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