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执行工作当中发生交通事故,从而导致其死亡的,其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享受一定的待遇。但是,根据伤残等级和死亡时间的不同,工亡亲属可享有的待遇不同。如果劳动者因工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或者是伤残后在停工留薪期间内因工死亡的,其亲属可享有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工亡补助金。如果劳动者伤残级别是1-4级的,在停工留薪期满之后死亡的,其亲属可享有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一、丧葬补助金 劳动者在执行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的金额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抚恤金 劳动者在执行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由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或者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可以领取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劳动者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来进行确定。
供养亲属如果想继续定期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应在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提供由用人单位或者是居住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所出具的生存证明。 三、工亡补助金 劳动者在执行工作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可享有工亡补助金。工亡补助金实行一次性支付,以上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为标准计算。 四、案例分析 2013年深圳市某公司的职工在执行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其有靠其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妻子和一个女儿。已知其月工资为6000元,已知上年深圳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644.5元,上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其亲属可享有的待遇如下: 丧葬补助金共(元):6644.5×6=39867(元); 抚恤金(元/月):6000×40%+6000×30%=4200(元/月) 工亡补助金(元):24565×20=491300(元)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成立十多年坚持先打官司后收费! 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或登陆官方网站:www.122w.net查询更多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