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性伤残在交通事故致人伤害案件中属于一般伤害与死亡伤害的过渡性伤害,伤残伤害除了一般伤害情形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常见赔偿项目外,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还可包括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及残疾辅助器具费内容。 在东莞市(包括东城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如果受诉法院地为东莞的,可按照东莞市的赔偿标准计算各伤残赔偿项目数额,具体的伤残赔偿步骤可按照如下顺序进行: 一、受伤住院,等待医疗终结 伤残赔偿案件的一个重要时间点就是医疗终结,医疗终结是法定的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伤残评定的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二、收集赔偿项目计算证据,计算各赔偿项目数额 在医疗好终结进行伤残鉴定后,依据伤残等级的大小,受害人即可着手计算自己依法可获的相关伤残项目,在东莞市,依据《广东省2015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2016年上半年残疾赔偿金标准为下图所示:
伤残赔赔偿指数是指1级100%、2级90%、3级80%、4级70%、5级60%、6级50%、7级40%、8级30%、9级20%、10级10%。 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依据受害人提供的相关证据进行计算。 三、选择赔偿解决的途径 赔偿可以选择和解、调解或是诉讼的途径,伤残案件一般采取诉讼的途径解决,因为诉讼途径下,不但受害人可按照法定的赔偿标准获得赔偿,而且往往也只有诉讼,才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项目。 赔偿的处理可委托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介入。 四、具体实施索赔事宜 选择好索赔的途径后,各方即可开展具体的索赔相关事宜。 东莞交通事故律师咨询热线:(微信:akyypk123)。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成立十多年坚持先打官司后收费! 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或登陆官方网站:www.122w.net及关注微信公众号:(交通赔偿网) 查询更多详情 转载请保留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