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73条之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由交管部门作出,用于记载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当事人的事故责任,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使用。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事故认定书的几个重要特征。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交管部门作出 作出事故认定书的时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之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自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事故调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逃逸类案件自肇事车辆和驾驶人被查获后10日内作出,对事故证据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论被确定之日起5日内作出。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对当事人至关重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8条明确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具体内容,包括当事人和事故车辆的基本情况、交通环境、事故发生原因、当事人的过错和对事故发生的责任比例等。其中,事故责任比例往往决定了事故赔偿的大小,事故责任大的一方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将承担更大的赔偿比重。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事故的重要证据 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无论是事故赔偿、交通处罚还是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刑事责任的定罪量刑,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都无疑是重要依据。因此,鉴于事故认定书的重要性,在事故认定书作出后,法律规定了当事人有申请复核 的权利,复核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当事人充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成立十多年坚持先打官司后收费! 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或登陆官方网站:www.122w.net查询更多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