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计算不依赖于当事人的事故责任,但是在存在赔偿责任分担的时候,会与事故责任大小相联系。因为根据我国《交通安全法》第76条之规定,交强险理赔不足的时候,由当事人按照事故责任的进行一定比例的分担。而且针对交强险,误工费划归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的110000元范围内。 误工费计算的一般规定见于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之规定,根据该条,误工费 = 误工时间 × 误工收入。 一、误工时间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住院误工时间证明,如果是因事故导致伤残的,那么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确定伤残等级的前一天。 二、误工收入 对于误工收入可以按照下列的顺序具体确定: 1. 当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时,误工费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 当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时,其误工费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 当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那么,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 此外,各地还规定有按照当地的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情况,例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第17条,当出现被误工的赔偿权利人没有固定收入,也不能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还不能证明其所从事行业的,但其确有劳动能力的,那么,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 车辆肇事者全责,那么可以确定,误工费的赔偿应由负全责的肇事者及其保险公司或是其他法定的赔偿权利人承担。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成立十多年坚持先打官司后收费! 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或登陆官方网站:www.122w.net查询更多详情 转载请保留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