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老婆前段时间发生了交通事故,胫骨骨折,这段时间我老婆身心都遭受了莫大痛苦,除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项目,我们还可不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啊?
答:因交通事故致残或死亡的,受害人可以向赔偿义务人索赔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等赔偿项目。在实务中,交通事故受害人达到伤残等级或因事故死亡的情形,可以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与受害人的伤情、当地经济水平、事故过错责任等因素有关。
比如在深圳地区,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最高可达10万元。即受害人因事故死亡或伤残等级为1级时,可以获赔1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然后依次降低,伤残等级二级为9万,最低的十级伤残为1万。
除此之外,有些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伤情并没有评得上伤残等级,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能获赔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如果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流产、或者在面部等明显的地方留下疤痕等特殊情形,一般也可以获赔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您的描述,您太太因交通事故导致胫骨骨折,建议先进行伤残鉴定,如果达到伤残等级,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相关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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