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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无偿看管车辆导致车辆丢失的是否要赔偿

来源:交通赔偿网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1-24
摘要:帮人无偿看管车辆,但是车辆在看管期间丢失的,看管人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首先,帮人无偿看管车辆,看管人与车辆的所有人之间成立的是无偿的保管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的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
<摘要:帮人无偿看管车辆,车辆在看管期间丢失的,如果看管人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帮人无偿看管车辆,但是车辆在看管期间丢失的,看管人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首先,帮人无偿看管车辆,看管人与车辆的所有人之间成立的是无偿的保管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的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保管属于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保管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是因保管合同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无偿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仅在故意、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而一般保管合同的,保管人对一般过失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所谓重大过失,是指在正常情况下责任人在法律行为能力范围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但轻信事故不会发生而未采取措施所造成的事故及损失为过失,重大过失是一般人都能预见,作为有相应工作能力的人员却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但轻信不会发生而造成事故或损失的一种主观心态。比如说,看管人在看管车辆时临时走开,置车辆于无人看管的状态,导致车辆丢失的,此种情况看管人具有重大过失。但是,对于看管人的行为是否存在重大过失还得结合当时的情景来综合确定的。

       车辆丢失,是保管人和车主都不希望看到的事情,特别是无偿代为保管车辆的保管人,本身就是无偿的义务帮忙,保管期间车辆丢失的,自己还得自掏腰包赔偿车主的损失。因此,无偿保管人在保管车辆期间,必须尽到合理的保管义务,只要没有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形,即使保管期间车辆丢失的,无偿保管人是无须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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