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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来源:交通赔偿网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1-24
摘要:交通事故中,存在机动车所有人与实际驾驶人不一致的情形,此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到底是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呢?还是应由机动车实际驾驶人来承担赔偿呢?原则上是根据车辆运行利益说和实际控制说来判定。下面将从相关法律法规中了解一下机动车所有人不
      交通事故中,存在机动车所有人与实际驾驶人不一致的情形,此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到底是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呢?还是应由机动车实际驾驶人来承担赔偿呢?原则上是根据车辆“运行利益”说和“实际控制说”来判定。下面将从相关法律法规中了解一下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1、出借车辆,机动车所有人无过错的。

      《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即机动车所有人在出借车辆时,已经履行了对借用人的驾驶资格等有关机动车驾驶规则方面的审查义务,并且亦履行了将车子性能、瑕疵等的告知义务时,出借的车辆肇事的,出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转让车辆未办理登记的,原车辆登记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50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车辆所有人转让车辆应履行转让登记义务,但这义务是属于车辆管理行政上的义务,与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车辆所有人为旅行车辆转让等级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但对于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不予以承担。

      3、被盗抢车辆肇事的。 

      《侵权责任法》第52条的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车辆被偷盗,即机动车已脱离所有人的实际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不以机动车所有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被盗车辆肇事的,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呢。

      被盗抢车辆所有人在主张这一事实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被盗抢证明,应当是被盗抢案件发生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4、车辆买卖分期付款,卖方保留所有权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法释〔2000〕38号):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分期付款的车辆,所有人虽然保留所有权,但实际控制权已转至买方,因此出卖方对车辆已脱离实际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机动车所有人无直接因果关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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