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罚的立法目的是处罚对危险具有管控能力的危险行为者,在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或者抢夺后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所有人已经丧失了对于机动车的支配力,无法对机动车进行使用,也就没有了危险行为产生的可能性,也就没有了可罚性。而此时机动车的盗窃者、抢劫者、抢夺者对机动车辆具有实际支配力,根据法律的处罚目的,应当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若是机动车所有人对车辆丢失有过失,是否应当与盗窃者、抢夺者等人承担连带责任?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责任的承担以义务的违反为前提。物的所有人只有防止自己管领的物对于他人造成损害的义务,不存在防止物被盗窃、抢劫以及抢夺的义务,因此对于机动车管理存在缺陷造成机动车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不与盗窃者等人承担连带责任。 需要注意,《侵权责任法》第52条仅仅规定了三种行为,盗窃、抢劫、抢夺,且这三种行为同时都是符合刑法意义的,对于其他未经所有人同意使用机动车的情况,《侵权责任法》第52条没有规定。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成立十多年坚持先打官司后收费! 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或登陆官方网站:www.122w.net查询更多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