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的驾驶员并非都是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在发生借用、租用的情形下,因借用、租用机动车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并发生基于该机动车的赔偿责任的,赔偿责任该如何确定呢?车辆的实际所有权人或管理人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借用、租用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承担的相关规定见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条、《侵权责任法》第49条,从该两条我们可知:因借用、租赁机动车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若是保险理赔不足,那么,由实际的车辆使用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此外,若是查明车辆的所有权人或是管理人对交通事故存在过错,则所有权人或是管理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有权人或是管理人对机动车存在过错包括情形如下: 1、未告知机动车存在缺陷并使得该缺陷成为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2、明知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没有安全驾驶相应资格(无证、饮酒、醉酒等情形); 3、其他应当认定有过错的情形(法官酌情认定)。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成立十多年坚持先打官司后收费! 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或登陆官方网站:www.122w.net查询更多详情 转载请保留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