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事故当场死亡,一种是经抢救无效死亡,不同情形下的死亡赔偿处理稍有不同。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案件中,受害人家属可更多的主张包括护理费、医疗费、营养费等抢救治疗期间必要的损害费用。 死亡案件中定然会存在的赔偿项目是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此外,根据死者的家庭情况,还会存在被抚养人生活费项目。在家属办理丧葬事宜的过程中,家属的误工损失也应纳入赔偿项目之列。具体来说,各项赔偿项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的规定,有如下内容: 1、死亡赔偿金 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有关,60周岁下的,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75周岁下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6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 3、精神损害抚慰金 各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参照地区经济情况并案件具体情况确定,我国平均在4万---8万元之间。 4、家属误工损失 误工损失 = 误工时间 × 误工收入,其中,误工时间为死者死亡之日至下葬或火化之日,误工收入可按照被误工家属实际的工资收入进行计算。 对于抢救治疗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等,可根据《解释》的相关规定计算。 更多死亡赔偿标准内容,可登陆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www.122w.net或致电律师咨询热线:(微信:akyypk123).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成立十多年坚持先打官司后收费! 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或登陆官方网站:www.122w.net查询更多详情 转载请保留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