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 你好,我是被一辆警车撞到了。我负次要责任,现在药费花了58000,那么到处理的时候,我还要不要从赔偿款里支付医药费的百分之二十。还有,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撞坏护栏,投保的交强险保险公司赔付吗?撞坏的护栏是否在交强险的“财产损失”范围内? •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之规定,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有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的义务,因此一般而言,警车无论是隶属公安部门、法院还是检察院,都有投保交强险的义务。本案中,您和对方是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根据《交通安全法》之规定,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优先赔偿,不足部分按照机动车各自的过错比例进行分担。所以要不要从赔偿款里支付医药费的百分之二十首先需要确定您的总赔偿额,如果总额超过交强险限额的才会在您和对方之间进行赔偿比例的划分。如果总赔偿额小于保险限额,那么您不必为此有赔偿责任比例的承担。此外,对于赔偿的主体,如果对方的车辆是在执行公务期间,那么赔偿主体应该是对方的所属单位。 对于护栏,护栏是因交通事故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可以在交强险的财产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成立十多年坚持先打官司后收费! 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或登陆官方网站:www.122w.net查询更多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