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是人身伤害的重要因素之一,每年都有大量人员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应当怎么办呢? 一、 报警、保护事故现场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8条,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因此,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应当立即报警,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二、 积极配合道路交通事故部门处理交通事故 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的,应当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勘察、检验、咨询。只有这样,才能使交通管理部门早一点对事故作出合理的认定。 三、 向赔偿义务人索赔 道路交事故造成受害人损伤的,受害人可以根据损伤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相关法律规定,向赔偿义务人提出索赔要求。主要途径为: 1、 当事人收到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根据自愿、公平、合理原则自行和解; 2、 双方当事人(侵权人、受害人)共同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损害赔偿纠纷; 3、 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的,受害人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 四、 关于是否需要委托律师 受害人是否需要委托律师索赔呢?如果受害人受伤轻微的,可以私了的,可以不委托律师代理。但是,受害人受伤严重或者是构成伤残的,受害人最好是委托律师代理。因为人身损害赔偿中,赔偿项目数量多、计算较复杂,此外还涉及其他方面问题。委托律师是保障受害人顺利获得合理赔偿的重要利器。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自2008年成立以来坚持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先打官司后收费,没有拿到赔偿款不收取费用。咨询微信:(微信:akyypk123)(电话同号)为您解答。. 微信公众号:www122wnet,交通赔偿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