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事故的增多加剧了交通拥堵的程度,为了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缓解交通拥堵压力等目的,长沙实施了快处快赔程序。但是,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适用快处快赔程序处理的,适用快处快赔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在长沙发生交通事故适用快处快赔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 事故发生在7:00—20:00 该条件为交通事故在7:00—20:00之间发生,且事故是在本市的道路上发生的,即在长沙管辖范围内的道路上发生。 二、 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快处快赔程序其中一个适用条件是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需报警由交警到场按一般程序进行处理。只有在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快处快赔程序才得以适用。 三、 单方车辆损失在10000元以内 交通事故造成事故每一方车辆损失在10000元人民币以内,即是说,交通事故单方的车辆损失不超过10000元,至于超过10000元的则比照快处快赔程序中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四、 双方车辆可以自行撤离事故现场 交通事故发生后,满足了前面3个条件之外,双方车辆均可以自行撤离事故现场。如果不能撤离交通事故现场的,则需及时报警,由交警按照一般程序进行处理。 长沙交通事故适用快处快赔程序的,需要符合以上条件。 转载请保留出处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自2008年成立以来坚持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先打官司后收费,没有拿到赔偿款不收取费用。咨询微信:(微信:akyypk123)(电话同号)为您解答。. 微信公众号:www122wnet,交通赔偿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