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本文所说的外国人不包括享有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根据我国的法律享受一定的权利,而不管其是否需要对事故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大小。 一、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68条的规定,我国公安交管部门对涉及外国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告知外国人我国法律、法规对其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权利和义务所作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说明外国人在我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其有权知道自己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所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履行的义务,交管部门应当进行告知。 二、享有接受、拒绝翻译的权利 外国人在我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交管部门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使用我国语言的,对于不懂我国语言的外国人,应当为其提供翻译,外国人有权选择是否接受该翻译,但如果不接受的,应当出具书面声明。 三、可以自己聘请翻译 交管部门在处理涉外交通事故过程中使用我国语言,外国人不通晓我国语言的,在经过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后,有权自己聘请翻译。 以上是外国人在我国发生交通事故所享有的一般权利。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成立十多年坚持先打官司后收费! 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或登陆官方网站:www.122w.net查询更多详情 转载请保留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