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下国家已然步入国际化轨道的大背景下,与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也并非稀奇的事。那么,对于涉外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处理并注意哪些问题呢?本文具体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下称《规定》)相关规定进行阐述。 对于涉外交通事故,应当注意如下一些内容: 一、处理原则 除了有特殊身份的人士如外交人员等应当按照办理涉外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外,在我国涉外道路交通事故依然适用我国《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人身限制特殊性 对于涉外交通事故,在交管部门未处理完毕前,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不准涉外主体出境。 三、国民的被告知权 为保护我国公明的合法权益,对于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或是主要责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请求。 四、我国文字处理 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全部使用汉子。对不通晓我国语言文字的涉外人士,应当为其提供翻译。 五、文书送达 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集相关证据、查清案件事实后,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送达涉外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拒绝接收的,可依法送达至其所在机构。 六、赔偿标准 如果涉外当事人是事故受害人的,那么在计算其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时,我国各地普通采用城镇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项目。 涉外交通事故适宜由专业律师出面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律师全国咨询热线:(微信:akyypk123). 交通赔偿网(www.122w.net)-成立十多年坚持先打官司后收费! 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或登陆官方网站:www.122w.net查询更多详情 转载请保留出 |